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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卫生学校共青团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09-07-29
 
第一章 总则
共青团海宁卫生学校委员会是在校支部和上级团委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四项标准教育青年,坚决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进行工作的团组织。
第二章 组织建设
1.学校团工作由校团委统一领导,团委下设班级团支部,团委委员每届任两年,支部委员会任期一年。
2.校团委由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选举产生。
第三章 基本职责
1.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领导下,联合学生科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共产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共产主义道德修养,培养团员青年的业务能力,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培养团员、青年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
2.宣传、执行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学校中心工作为基础,以身示范,团结并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引导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以及破坏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决不做有损于人格和团格的事。
4.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革命理想、前途教育,教育他们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坚决完成学习任务,做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者。
5.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模范,积极开展学校内外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先锋。教育团员青年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民族精神,发挥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新观念,自觉抵触不良倾向。
6.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的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维护他们的正当权利,正确处理好青年的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积极开展各类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
7.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8.按时收缴团费,做好团员团籍注册制度,不断考察吸收青年入团,及时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9.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协助学校党支部组织先进团员青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邓小平理论及党的知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
第四章 主要工作制度
1.民主选举制度:团的基层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必须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由团员代表大会、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2.政治学习制度,根据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部署,配合学校教育,结合团员、青年的实际情况,组织学习讨论。
3.三会一课制度:每一月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团支部大会,一次团小组会,上一次团课。
4.工作手册制度:各支部建立健全团支部工作手册,平时做好团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工作。
5.请示汇报制度:各团支部每月向团委汇报一次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团委及时向党支部及上级团委汇报和请示工作。
6.检查评比制度:经常检查,每学年总结评比一次,表彰一批优秀团员、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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