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校概况党群工作教学科研德育工作招生就业成人教育学生天地省“双高”申报材料专栏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党群工作 > 妇委会
  
 党群工作
 党支部
 共青团
 工会
 妇委会
 廉政建设

钱江潮网-反邪教宣教

凯风网—反邪教宣教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卫生部

国家教育部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教育厅

嘉兴卫生局

嘉兴教育局

浙江省禁毒网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海宁市人才网

海宁市教育局

海宁市卫生局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海宁卫校“三八”妇女维权周暨创建平安家庭活动
发布时间:2009-03-24
 
创建“平安家庭” 促进校园和谐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组织,只有家庭与社会建立起良性的互动关系,才可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没有家庭的和谐,整个社会的和谐就无从谈起。“家和万事兴”的俗语深入人心,我国古代的哲学家孟子也曾经说过,“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这些都深刻道出了家庭与社会之间的紧密联系。
  一、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一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挑战,而且相互交织、相互作用,不仅破坏了家庭的平安,也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警惕。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
l、毒品的蔓延损害家庭。吸毒使千万个家庭倾家荡产,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同时毒品和艾滋病关系密切,静脉注射毒品极易感染艾滋病。
2、色情现象腐蚀家庭。破坏了家庭和睦,引发了许多涉及家庭成员的伤害、杀人等刑事案件,还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3、入室盗窃和马路“两抢”犯罪行为严重威胁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两类案件的恶性程度不断加大,盗窃转化为抢劫,抢劫转化为伤害、凶杀的案件越来越多,严重威胁了居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4、青少年违法犯罪特别是民工二代的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一个孩子的违法犯罪不仅影响他本人的一生,还直接影响了他周围的许多亲人,对社会的消极危害相当大。
5、婚姻家庭纠纷不断增多。近几年离婚家庭总数不断升高,离婚中子女监护权、抚养费、家庭住房和财产分割的纠纷突出,不给抚养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孩子、妇女在离婚后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有的甚至无家可归,流浪社会,有时冲突升级,转化为治安和恶性刑事案件。
  上述五种情况直接危害了家庭的平安,也危害了社会的平安。究其原因有社会的、学校的不平安因素,也有家庭的和家庭成员本身的不平安因素。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就是要改进学校的、社会的不平安因素,消除家庭的、家庭成员的不平安因素,预防、遏制、减少上述五种情况在家庭的发生发展,实现家庭平安、城市平安、社会和谐。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夯实平安建设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我们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从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二、落实措施,着力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深化发展
    1、在增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针对性上下功夫。具体要做到“五到家庭”:一是法制宣传到家庭。通过宣传板报、宣讲团、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家长学校”、“居民活动室”、“老年之家”、“学法园地”等各种阵地、组织开展维权周、宣传月、亲子互动、知识竞赛、邻里互助、社区志愿者等各种活动,大力营造平安家庭创建的浓厚氛围。二是治安防范到家庭。因地制宜地加强居民、农民住宅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继续推广安装楼宇对讲系统防盗门,安装单户防盗铁门,推进技防进家庭,推广家庭门禁、窗磁报警,单体红外报警等技防设施建设,推广邻里守望、志愿者巡逻、看家护楼等活动,有效增强居民、农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三是纠纷化解到家庭。加强基层平安工作中心、平安工作站建设,调整充实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坚持按月、按周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要深入家庭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苗子,及时进行疏导化解,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户、不出村。四是美德建设到家庭。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思想道德教育和“八荣八耻”宣传教育,把“平安家庭”和五好家庭、文明户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教育引导群众讲科学、讲文明、树新风,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邪教。提高家庭的文明素质、道德素质。五是安全教育到家庭。广泛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消防、用电、煤气使用、食品药品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家庭成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在增强创建活动的有效性上下功夫。具体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相结合。“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旨在消除社会、学校、家庭的不安定因素,从解决群众和家庭最希望解决的问题入手,实现家庭的平安和社会的和谐。二是与唤醒群众的主体意识相结合。要营造氛围,搭建平台,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创建主体,真正发挥出主人翁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平安家庭”创建的各项活动之中。三是与地区平安建设工作相结合。“平安家庭”创建是平安建设的一个“细胞工程”,要使其与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社区等平安创建相结合,使其充满生命力。四是与妇联维权工作相结合。要继续贯彻实施《海宁市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海宁市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以《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制订颁布和“五五普法”为契机,加强源头参与,了解和倾听妇女群众呼声和意见,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三、明确责任,形成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合力
  平安建设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化、发展和创造,是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各成员单位也要对办公室的工作给予有力支持。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要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开拓创新、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给予表彰,推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健康持续开展。各成员单位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骨干,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在各自职能工作中高度重视影响家庭平安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广大妇女同志既是“平安家庭”的保障者,又是“平安家庭”的建设者。妇联组织要切实团结、组织广大妇女,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面向广大家庭和妇女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带领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维权与维稳的结合。综治部门要继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建设的大局,一并予以推进。公安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威胁家庭安全的违法犯罪和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恶性案件的打击力度,搞好家庭安全防范和反家庭暴力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五五普法”,加大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安置帮教的工作力度。法院要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志愿者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体现了人们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了社会互助力、凝聚力和亲和力。要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传递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充分发挥好“平安家庭”创建中志愿者服务队伍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更多的居民加入志愿者行列,要加强志愿者之间的联谊和交流,互相激励,携手共进,形成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





版权所有:2016浙江省海宁卫生学校 学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201号
邮编:314400 电话:0573-87072497 87072406
校长信箱:medicalshn@mail.jxptt.zj.cn 浙ICP备09079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