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校概况党群工作教学科研德育工作招生就业成人教育学生天地省“双高”申报材料专栏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党群工作 > 工会
  
 党群工作
 党支部
 共青团
 工会
 妇委会
 廉政建设

钱江潮网-反邪教宣教

凯风网—反邪教宣教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卫生部

国家教育部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教育厅

嘉兴卫生局

嘉兴教育局

浙江省禁毒网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海宁市人才网

海宁市教育局

海宁市卫生局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工会的基本知识
发布时间:2005-03-12
 
1、工会的性质是什么
《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一规定明确了工会的性质,即它的阶级性与群众性的内在统一,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工会的阶级性体现在:首先,工会只能由工人阶级成员所组成,以工人阶级作为自己的阶级基础,非工人阶级成员不能组织和参加工会;其次,工会的活动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
工会的群众性,第一,体现在组织的广泛性。它把工人阶级群众广泛地联合起来,按《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第二,体现在结合上的自愿性。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自愿结合起来的组织。这种自愿性建立在工人阶级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基础上。第三,体现在内部生活中民主性。在工会处理内部关系中采取民主、协商的办法,以及说服、吸引和自我教育的方法。工会的群众性,则把工会与工人阶级的政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别开来。
2、我国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是什么
工会的社会职能是由工会的性质、地位所决定,并在其社会活动中体现出来的职责和功能,它反映了工会活动、工会工作的基本内容。我国工会的四项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和教育职能,其中维护职能是工会的最基本职能。
维护职能,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突出维护职能,是工会性质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劳动关系的变化向工会提出的客观要求,是法律赋予工会和神圣权利,是工会面临的社会现实生活矛盾的呼唤和要求。
建设职能,即吸引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改革,努力完成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民展任务
参与职能,是指工会具有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及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的社会职能。
教育职能,是指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工会的四项职能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体现了工会职能结构的辩证统一关系。
3、工会会员可以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的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者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讨论。
4、工会会员须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
5、怎样筹备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等基层工会可以根据会员人数多少和分布情况来确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它们的职权是相同的。
目前各单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常以会员200人为界限。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两种类型:一是届期内召开的会议,另一种是届期期满后召开的会议。届期内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其主要任务是:审议的批准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后两项报告可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也同时由大会审议和批准);讨论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基层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届期期满后召开的会议通常称为改选换届会议,一般每三年召开一次,会议任务除届期内会议的任务外,还增加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
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代表)大会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召集,筹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程序是:
(1)写出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同意后方可召开会议。
(2)发出召开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内容及选举代表的有关事项。
(3)改选换届的代表会议需组织选举会员代表;制定工会基层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选举中可能遇到的事项作出明确规定;酝酿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将提交工会(代表)大会通过。
(4)拟写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5)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如日程安排、选票、会场布置等。
(6)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基层工会如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的,根据工会章程规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代表实行常任制,会员代表由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6、工会会员代表应具备什么条件工会会员代表有哪些职责
工会会员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应将代表名单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工会会员代表的职责是:
(1)带头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要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基层工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3)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
(4)积极参加对基层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实事求事地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经常保持与本单位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基层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为做好工会工作积极献计献策;
(6)积极宣传贯彻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7、如何试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代表大会的“两会合一”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分别举行,也可以结合举行,按会议议程分段召开。实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结合举行的单位,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试行:
(1)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可以同时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可以兼任职工代表,但非会员职工代表不能兼任会员代表;
(2)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团(组)可以共同组成;
(3)职能相近的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可以合设并承担两个委员会的工作;
(4)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主席团可以“一身二任”,也可以根据两段会议议程的需要,分别组成;
(5)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可一致,也可以分设届期。
基层工会委员长既是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又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两个大会的有关工作。实行“两会合一”的单位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以及工会领导人的民主选举结果,仍按工会章程的规定,报上级工会审批。
8、怎样组建基层工会委员会
基层工会委员是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会领导机构。基层工会委员会由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和基层工会组织的会员(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组成根据本单位工会会员人数而定。目前,一些单位采取的做法是:会员在100人以内的,工会委员会由3人组成;会员人数在101—200人的,工会委员会由3—7人组成;会员人数在201—1000人的,工会委员会由7—15人组成;会员人数在1001—5000人的;工会委员会由15—21人组成;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委员会应有专业技术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事业单位协商确定。工会委员的分工应根据工作情况和委员的特长进行,工会委员会人数较多时,一般的分工应有组织、宣传、生产、生活、文体、女工待委员;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较少时,可以一人兼两职,但一般也应设女工、组织委员。
总之,工会委员要做到既有集体领导,又有分工负责,要形成一个团结协作的领导集体。
9、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的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10、基层工会委员会的职权有哪些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在基层工会委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基层组织的日常工作,承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机构的职责,代表本单位职工同行政签订集体合同或单项协议
(2)主持本级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3)负责筹备本级工会代表大会;
(4)讨论决定本级工会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有关重大问题;
(5)在基层工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基层工会领导人选的变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6)审查和批准下级工会会员或代表大会的召开和选举结果;
(7)讨论任免基层工会的工作人员;
(8)讨论决定本级工会的财务预决算;
(9)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基层工会的工作机构设置方案。
11、怎样选举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基层工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届满进行换届改选。换届改选是一项法律程序性、组织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办法和组成方案,在会前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召开会议;
(2)事先向会员公开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的设置,如基层工会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大型企业工会可设副主席2至3人。明确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条件,其主要条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能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公正廉洁、作风正派、热心工作、联系群众,有参政议政能力等;
(3)遵循民主公集中制的原则,提出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的候选人。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4)制定的选举办法中要对选举中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如对工会主席、副主席选举方法是采取直接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还是由新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或推举)产生,候选人次序排列,对选票的有效、失效、弃权等作出说明;
(5)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不得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直接进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6)及时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
12、当选基层工会主席的条件,可根据工会章程,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但一般情况下,基层工会主席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正确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新时期、新阶段工会工作的方针,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善于探索研究。具有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开拓精神;
(2)具有较扎实的文化基础。一般具有大专文化水平,至少达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工会工作业务,虚心好学,且有比较广博的知识面;
(3)有比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创造性工作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水平,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坚持原则,勇于同歪风邪气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5)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一起工作,严于律已,能够开展自我批评产;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日常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干部待遇。
13、 如何公开竞选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
公开竞选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是基层工会建设和改革的重要内容,它有利于选拔、培养和造成就一支被职工信赖的高素质的基层工会干部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公开竞选工会主度、副主席工作,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安排,根据一些单位的实践经验,可以按以下顺序进行:
(1)由基层工会和党委组织部门(或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含委员)候选人自荐或推荐的条件,制定竞选和选举办法;
(2)在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由党和基层工会印发通知,向全休会员广泛宣传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动员热爱工会工作,具备当选工会主席、副主席条件的同志自愿参加竞选;
(3)由会员(代表)大会推选3—5名会员代表,组成监督小组,代表会员群众,对公开竞选和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的活动进行监督,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也要派人员参加会议,指导和监督选举工作;
(4)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可规定期限由会员自荐报名和推荐候选人,然后报经同级党委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对参加公开竞选的人员和被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定期公示;
(5)由参加公开竞选的人员(也可包括被推荐的候选人)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发言,向会员群众讲述自己的基本情况以及对基层工会工作的设想,回答会员的提问,如果参加公开竞选的人员较多,还可以组织考试,按考试成绩,排出顺序,来确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含委员)的候选人;
(6)最后,召开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按工会章程规定的民主选举的程序,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
14、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如遇工作调动怎么办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都是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专职或兼职工会干部,在任职期间,受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工会的日常领导工作,并对本级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负责。按《工会法》的规定,他们任期未满的不得随意调动,要保持相对稳定,有关部门在考虑工作调动的人选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一因素。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他们的工作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工会批准或同意,方可办理手续。对于他们工会领导职务的免除,还应在适当的时候,履行民主程序。
15、如何罢免和补选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
如果基层工会主席不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甚至出现严复失职或滋生腐败的现象等;经民主测评,获得信任票不足半数者,报请上级工会和干部主管部门考察后确认其不能再担任现职务时,可以通过召开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但必须要经过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如用人单位的党政领导未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讨论、表决而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则是一种无效的违法行为。
基层工会主席因故空缺,应该及时按照民主程序补选。补选前征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同意,可暂由一名副主席或委员代理主席职务,代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补选时要根据本单位工会组织实行的选举方式区别对待。如果实行的是工会主席直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办法,那么补选也应通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进行;如果原来实行的是工会主席由工会委员选举(或推举)产生的办法,那么补选也应由工会委员会进行,以便做到补选与正式选举的方式、民主程序大体相适应。要补选的工会领导人一般也都要经过事先的考核、征求会员群众的意见,可以采用等额或差额选举的办法。补选结果的审批,应按正式选举的程序进行。
16、基层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应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委会主席团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做到以下几点:
(1)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
(2)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4)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7人,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由基层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协商提出,其委员由基层工会提出。
17、基层工会怎样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和各种工会工作委员会
《工会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报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需报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备案。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大型企、事业单位、机关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设立办公室(女职工部),负责处理女职工委员会日常工作;中小企、事业单位、机关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有条件的也可以设立办公室(女职工部)。
基层工会委员会产生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各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由相应的工会委员担任。如生活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工会生活委员担任。各工作委员会本着“一人一事”、“一人多事”的原则,聘请工会积极分子为工作委员会成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的工会,应主要依靠广大工会积极分子开展工作。
大型企业基层工会专职人员较多,内设部门可分部室,一般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生产部、财务部、女工部等。在企业集团或特大型企业中,根据工作需要,内设部门可适当增多





版权所有:2016浙江省海宁卫生学校 学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201号
邮编:314400 电话:0573-87072497 87072406
校长信箱:medicalshn@mail.jxptt.zj.cn 浙ICP备09079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