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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认真做好护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鉴定报考工作
发布时间:2013-02-27
 
我校认真做好护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鉴定报考工作
2月26日中午,海宁卫校教务处组织11级护理专业班主任会议召开部署落实11级护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会议由教务处裴中良处长主持,校分管副校长顾忠强传达《嘉兴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并提出要求,落实政策,宣传到位,讲清异同,特别强调了今年护理职业技能鉴定的时间,具体要求和调整内容,一是要求11级护理专业学生全部参加,二是新增了养老护理员技能鉴定,三是学生可以选择中级护理员或养老护理员(中级)报考。
新增加的养老护理员技能鉴定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2012138〕决定的。目前养老护理员属于紧缺人才,社会需求量较大,获得此项技能证书可以拓宽学生的择业范围,增加就业竞争力。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还将获得参加2014年普通高职单考单招考试报名的资格,并能享受高职考试加分的待遇(具体加分以2014年高职报考相关文件为准)。
会上,顾副校长要求各班主任通过电话或校讯通联系家长认真做好学生的报考和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落实措施,做好报名工作,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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