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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8届三年制中专实习生结束实习、毕业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2
 
各位08届三年制中专实习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我校中专08届实习同学的实习结束时间为2007年4月13日(少数医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将返校前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鉴定和离院工作:
1、按照实习计划认真完成各科室实习任务,个别同学所在医院没有大纲要求的实习科室,可在其它科室补足实习时间,不再另行安排实习医院。
2、具体离开实习单位时间由各实习医院按上述时间作出安排。个别因为各种原因而中途请假超过一周的同学由医院酌情安排补实习。
3、大部分同学的实习费已由学校直接汇款给实习医院,实习费自行支付的同学离院前务必结清实习费,凭医院收款凭证回校按规定标准报销。
4、实习结束时,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实习手册》由实习医院作好实习成绩鉴定并盖章后寄回学校,或由实习组长统一收取后在于5月1日前交班主任(也可用挂号信寄回)。若迟交或填写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毕业证书迟发,责任自负!
二、返校毕业鉴定工作:
1、返校毕业鉴定时间如下:
6月10日~6月12日:药剂、中药、医检
6月13日~6月15日:护理类
2、住校生原则上统一住宿学校内,食宿用品自带。
3、学生证、团员证、校牌请带回学校进行注销和团关系转接。
4、个人仪容仪表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如不得染发、烫发、不得佩戴首饰等。
5、手机、小灵通不得带入校内使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08届历年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请于4月10日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交费。学校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18、19日。
2、未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需由学校安排补考的同学,请于4月20日前向班主任报名,不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所取得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应通过学校验证(如未通过学校验证而无效,不能毕业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海宁卫生学校
200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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