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校概况党群工作教学科研德育工作招生就业成人教育学生天地省“双高”申报材料专栏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教学科研 > 实训实习
  
 教学科研
 教育教学
 教育科研
 师资培训
 实训实习
 语言文字规范

钱江潮网-反邪教宣教

凯风网—反邪教宣教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卫生部

国家教育部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教育厅

嘉兴卫生局

嘉兴教育局

浙江省禁毒网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海宁市人才网

海宁市教育局

海宁市卫生局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海宁卫校开放护理实训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7-06-15
 
开放护理实训室是在完成正常教学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操作技能,职业能力、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利用现有的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向学生开放使用的实训室,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护理实训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护理实训基地管理规定》和《护理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2、护理实训室开放时间:每星期一~六中午和自修时间实行对学生开放训练。
3、实训科必须根据实训教学课程的先后顺序,合理、科学地安排各班级学生开放实训室时间及内容,并提前一周通知班级课代表。
4、护理操作技能训练应保持良好秩序,实训室教师负责学生管理、实训带教及协调工作。
5、参加护理技能训练的班级课代表,负责做好班级分组工作,同时做好物资的交接、管理,卫生监督、检查并填写《实训室工作记录本》等工作。
6、参加课外训练的班级,必须按规定分组分批进行护理操作技能训练,特别是在夜自修时间,做好轮转安排。





版权所有:2016浙江省海宁卫生学校 学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201号
邮编:314400 电话:0573-87072497 87072406
校长信箱:medicalshn@mail.jxptt.zj.cn 浙ICP备09079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