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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五年制护理专业(3+2)中专阶段毕业实习实施计划
发布时间:2007-01-10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海宁卫生学校
2007年五年制护理专业(3+2)中专阶段毕业实习实施计划
根据五年制护理专业“3+2”教学计划的规定,在完成5个学期的理论教学之后进行为期19周的毕业实习。毕业实习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也是护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必不可少的阶段。为了较好地完成毕业教学任务,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实用性护理人才,根据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护理专业(3+2)中专阶段的毕业实习计划》的要求,学校经研究决定,07届护理(3+2)专业中专学生毕业实习于2007年2月26日开始,至2007年7月6日结束。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一、总则
1、贯彻执行党的教学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热爱护理专业,具有和蔼端庄的仪态,严谨、勤快的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护理事业献身的精神,以高度的爱心和责任心,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3、具有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护理工作中的问题。具体的业务要求是:
(1)具有规范的基础护理知识和各专科护理的基本职能;
(2)具有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观察能力和身心整体护理能力;
(3)具有对常用药物疗效和反应的观察能力及应对能力;
(4)具有对常见危重病人的初步应急处理能力和配合抢救能力;
(5)具有一般的卫生宣教、健康指导和预防保健能力;
(6)具有一定的病房管理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7)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
二、总体要求
1、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党政领导和科室护士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毕业实习,实习期间必须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实习生以医院或社区为单位组成实习小组,设组长或正、副组长各一人。在实习单位护理部的指导下,负责本组同学的学习、实习、出勤和生活管理等。
3、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实习手册的各项规定,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病人、爱护公物。
4、实习生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学习,重视各项护理技能的训练,努力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
5、实习生在每科轮转结束时要认真填写实习小节和基础护理操作记录表等,并在出科时交带教老师填写评语和考试成绩。
6、结束实习回校时随实习手册上交整体护理病历2份(内、外科各一份)。
7、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请病、事假,应按规定办理手续。病、事假超过一周时间,应按规定补足实习时间。
8、毕业实习期间,学生要求进行晚自修,不安排寒暑假,假期休息由实习单位(科室)酌情安排。
9、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根据情况授予“优秀实习生”称号。如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和违法乱纪行为,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各科实习要求和实习大纲
按卫生部、教育部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等医药卫生类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汇编》和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护理专业(3+2)中专阶段的毕业实习大纲》执行。
四、实习科目及时间分配:
实习科目
内科护理(含急诊护理)
外科护理
妇儿护理
实习时间
4周
2周
4周
2周
3周
3周
1周
19周

浙江省海宁卫生学校

200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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