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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卫校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2005-09-11
 

1.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本次实验的目的和要求,弄清实验原理和步骤,查找并整理好有关数据。

2.进入实验室应身着工作服。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必须按时到达实验室,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

3.在实验中应自觉爱护仪器设备,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得将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凡损坏仪器、工具者,必须报告指导教师和实验室负责人,酌情处理或赔偿。实验中要注意节约实验用品和水、电等资源。

4.实验中必须保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地记录实验现象和数据,不得伪造、抄袭;操作练习时,严格按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按时上交实验报告。

5. 实验结束后,整理好仪器设备,搞好室内卫生,并经教师检查仪器、用物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学生因学习需要借用低值工具等,需先付押金,待退还所借物品后归还押金。

7.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教师和实验员的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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