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余杭区卫生系统医疗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结合2008年卫生系统各医疗单位毕业生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从中专及以上学历各相关专业毕业生中公开招考工作人员302名。具体如下:
一、招考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集中体检,择优录用。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余杭籍、余杭生源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应届、历届未就业毕业生;余杭籍成教类大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此类毕业生学历须符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
3.杭州地区生源或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类(临床、五官、麻醉)和预防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其中卫生院此类岗位报考对象不受生源地和毕业院校限制)。
4.杭州地区生源或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影像、口腔医学、病理、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此类专业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须医学院校医卫类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根据《2008年区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表》选报相应岗位。
三、报名手续
1.报名所需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生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
2.报名时间:2008年5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区第一人民医院急诊楼六楼会议室(临平街道保健路60号)。
4.报名考务费每科40元。
5.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职数的岗位,开考与否及具体招考人数视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统一笔试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两科;专业知识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参考资料为《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部分。
其他专业岗位统一笔试综合基础知识以外,专业知识根据需要确定。
笔试时间:5月11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招考职位数1:1.5-2的比例在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体检和考察。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经局党委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区人事局审批后录用。
凡经招考正式录用的毕业生必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8月统一报到,当年12月31日前未报到者取消本次录用资格。报到时发现所取得的学历及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考工作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事项与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6224917。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8年区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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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各专业(职位)工作人员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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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大专及以上 |
中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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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位 |
人数 |
专业/职位 |
人数 |
专业/职位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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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医院 |
中西结合(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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