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我校邀请浙江康恒律师事务所翁晓钟律师为全校教师作“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主题的教育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讲座围绕中职“学生伤害事故”,结合卫校实际从法律的角度阐述事故预防、处理的过程与办法。翁律师列举一个个真实的案例,运用相关法律与法规(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分析“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与预防” 以及“事故的处理程序与方法”。
讲座着重就“在过程化管理中加强法律规范”展开。一要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将法律法规落实到班级学生过程管理中,最大限度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二要明确学生在伤害事故中学校和老师需承担的责任、不需承担或减轻责任的情形;三要明确学生或其监护人应承担的责任,相关当事人应承担责任的情形;四要将过程管理检查落实到日常教育行为中,做好“用法律做好事前规范、用行动落实事中检查、用思考完善事后评价”等工作,确保证校园平安。五要加强证据意识,做好实时检查,全程评价反馈。
讲座结束后,老师们激动地说,翁老师为我们上了一堂教育者受教育的法律知识课。只有知法懂法,才能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育人,依法治班,依法治校,从而有效保护学生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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