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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专业
发布时间:2014-07-09
 

药剂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培养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素质、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熟练掌握药剂专业技能,能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行业从事药品生产、营销、应用和药学服务等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技能型、服务型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培养标准   

        以药剂专业各类工作岗位需求为标准,通过3年学习,毕业生应具有以下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与服务态度,并能顺利通过有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为今后通过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打好基础。
        1.掌握本专业必需的药学、医学、工程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2.掌握药剂学等主干课程的基本理论,具有从事药品生产、营销、应用和药学服务的基本能力。
        3.熟练运用药学等专业知识处理实际工作问题,初步具有全面分析、综合运用的能力。
        4.具有规范、熟练的药剂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基本操作技能。
        5.具有一定的参与药事管理和医药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用药指导,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的能力;能够在执业药师的指导下,开展药学服务工作。
        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伦理意识、法律意识、用药安全意识,以及评判性思维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
        8.具有良好的药学服务文化品质、心理调节能力,人际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
        9.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和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
        10.具有初步的获取专业领域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
        三、招生对象、学制与时间分配

        1.招生对象  初中毕业生。
        2.专业学制  3年。
        3.时间分配  3年共计150周。第1~4学期各为26周,其中教学18周,入学教育或教学见习1周,长假1周,复习考试1周,寒暑假5周;第3学年46周,其中毕业实习40周(包括医药卫生机构和行业实习32周、社会实践8周),长假2周,毕业复习、考试2周,就业教育2周。
        4.学时安排  每学时40分钟。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

        1.课程设置  由5个模块组成: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专业方向课程模块、选修课程模块、毕业实习模块。选修课程模块包括拓展模块1(基础课程)、拓展模块2(社科人文课程)、拓展模块3(专业相关课程)。
        (1)基础课程模块 德育 体育与健康 语文 数学应用基础 英语  物理应用基础 信息技术基础 无机与分析化学基础 有机化学 解剖生理学基础 药用植物学基础 生物化学基础 病原生物与免疫学基础
        (2)专业课程模块 中医药概论 天然药物学基础 天然药物化学基础 药物化学基础 药物分析 药理学与药物治疗学基础 药事管理学
        (3)专业方向课程模块 疾病概要 医院药学概要 医院药剂综合技能训练 医药商品学 药品市场营销学 药品营销综合技能训练 中药鉴定技术 中药调剂与制剂技术 中药炮制技术 中药综合技能训练
        (4)选修课程模块生物学基础 就业与创业指导 人际沟通 心理学基础 形体礼仪 卫生学 美育 文学欣赏  音乐欣赏 演讲与口才 英语口语 会计学基础 药学导论 常用诊疗技术等
        (5)毕业实习模块 西药房 中药房 药库 制剂室 社会实践
        2.学分计算
        (1)必修课程及专业方向限定选修课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毕业实习。必修课程及专业方向限定选修课(毕业实习除外)15-18学时计1学分。
        (2)选修课程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一般为考查科目,符合开班条件者开课,每15-18学时计1学分。
        (3)毕业实习及考证辅导等共计40学分。
        五、考核

        1.学生学习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选修课程,所有课程均应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知识、技能、态度三方面。
        2.必修课程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各门课程的考核必须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跨学期课程按学期分别计算,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未通过必修课程考核时,可通过补考获取学分,补考不及格者可选择重修或用任意选修课替换。任意选修课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任意选修课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允许重修或改修。
        3.毕业实习各科出科考试通过,毕业实习成绩为合格及以上者为毕业必备条件之一。
        4.药剂学、药物分析、各专业方向的综合技能训练等实践性强的课程应进行技能考试。
        5.进岗考试课程:药理学和药物治疗学基础、药物化学、药剂学。也可以根据实际增设各专业方向的综合技能应用考核作为进岗考试内容。
        6.药剂专业学生毕业总学分不能低于190学分(含非课程学分),同时符合其它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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