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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护理专业
发布时间:2014-07-09
 

“3+2”护理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和标准

        “3+2”护理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21世纪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满足我国城乡人民的健康需要,从事临床护理和社区护理,具有一定护理管理能力,在护理第一线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护理人才。
        具体培养目标:
        1.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护理职业能力,在护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护理人才。护生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及良好的护理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2.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及从事护理工作所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护理职业技能,能分析和解决护理实践中间一般问题和特殊问题。经过3+2年的学习,护生应达到下列业务要求: 
        (1)掌握护理学基本理论和必须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卫生保健等相关知识。
        (2)具有以护理对象为中心,运用护理程序,制定护理措施,实施整体护理的基本能力。
        (3)具有规范的基础护理和各专科护理基本操作技能。
        (4)具有对常见疾病病情变化和常用药物疗效及药物、心理反应的能力。
        (5)熟悉对急、危、重症病人的急救原则和急救护理操作技能。
        (6)能运用预防保健知识,向个体、家庭、社区提供保健服务及健康指导。
        (7)具有初步的病房管理能力和一定的自学能力。
        (8)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与医学相关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作能力。

        (9)具有扎实的英语基础,一定的英语会话和阅读专业英语的能力,英语测试达到国家三级水平。
        (10)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测试达到省一级水平。
        3.具有继续学习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和立业创新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心理;
        4.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招生对象、学制与时间分配

        1.招生对象  初中毕业生
        2.专业学制  3年。
        3.时间分配  3年共计150周。第1~4学期各为26周,其中入学教育或教学见习1周,教学18周,复习考试1周,长假1周,寒暑假5周;第3学年46周,其中毕业实习40周(包括医院及社区实习32周、社会实践8周),长假2周,毕业复习、考试2周,就业教育2周。
        4.学时安排  每学时40分钟。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

        1.课程设置  前3年由5个模块构成: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专业方向课程模块、选修课程模块、毕业实习模块。选修课程模块包括拓展模块1(基础课程)、拓展模块2(社科人文课程)、拓展模块3(专业相关课程)。后2年到上级学校补足高职阶段课程。
        (1)基础课程模块:德育 体育与健康 语文 数学应用基础 医用化学基础 英语  信息技术基础 解剖学基础 生理学基础 病理学基础 病原生物与免疫学基础 药物应用护理
        (2)专业课程模块:护理学基础 健康评估 护理礼仪 人际沟通 内科护理 外科护理 妇产科护理 心理与精神护理 护理专业技术实训 急救护理技术 社区护理
        (3)专业方向课程模块:老年护理 中医护理 重症监护技术 重症监护仪器使用与维护
        (4)选修课程模块:护理伦理学 就业与创业指导 人际沟通 心理学基础 形体礼仪 营养怀膳食指导 美育 文学欣赏  音乐欣赏 演讲与口才 英语口语 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应试指南等
        (5)毕业实习模块 内科 外科 妇产科 儿科 手术室 急诊室 口腔科室 社区实习 社会实践
         2.学分计算
        (1)必修课程及专业方向限定选修课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毕业实习。必修课程及专业方向限定选修课(毕业实习除外)15-18学时计1学分。
        (2)选修课程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一般为考查科目,符合开班条件者开课,每15-18学时计1学分。
        (3)毕业实习及考证辅导等共计40学分。
        四、考核

        1.学生学习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选修课程,所有课程均应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知识、技能、态度三方面。
        2.必修课程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各门课程的考核必须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跨学期课程按学期分别计算,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未通过必修课程考核时,可通过补考获取学分,补考不及格者可选择重修或用任意选修课替换。任意选修课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任意选修课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允许重修或改修。
        3.毕业实习各科出科考试通过,毕业实习成绩为合格及以上者为毕业必备条件之一。
        4.护理学基础、外科护理、急救护理技术等实践性强的课程均应进行技能考试。
        5.进岗考试课程为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外科护理、护理技能操作。
        6.护理专业学生毕业总学分不能低于190学分(含非课程学分),同时符合其它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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