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卫生学校师生法院旁听,增强法律意识
5月9日上午,海宁卫生学校学生处、团委、学生会组织09、10、11三个年级25个班级的50多位学生代表在学生处和校办公室老师带领下,徒步前往市法院旁听陈某、李某、黄某三人合伙抢劫案庭审全过程。
旁听前,海宁卫生学校法制副校长、市人民检察院罗敏检察官向同学们简单介绍了案情。本案中三位犯罪嫌疑人合伙抢劫后被警方抓获。在法庭上,三位犯罪嫌疑人对法庭指控他携带剪刀、美工刀(未使用)抢劫钱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诲,并无辩驳。最后法庭判处犯罪嫌疑人陈某和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以罚金,判处犯罪嫌疑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
在法庭休庭时,罗副校长对案情进行了分析,并对抢劫案的情节和犯罪判刑等要点进行了点评,还告诫同学们(尤其是女生)晚上千万不要单独出行,以防万不测。
旁听结束后,市法院少年沈庭长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讲解了本案犯罪嫌疑人黄某处理结果略低于其他两位的原因,并对同学们提出的相关法律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详细解答和讲解,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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