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禁毒宣传反邪教知识讲座
“容留他人吸毒,或帮贩毒分子送毒品是否构成犯罪”“我对毒品很好奇,拿些毒品我不卖不吸,自己私藏行不行”
这是2月19日,海宁卫校法制副校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市青少年维权岗成员罗敏在该校作题为《拒绝诱惑 远离犯罪》的法制讲座时抛出的三个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同学们像炸开了锅似的,议论纷纷。警官告诉同学们答案肯定的,前两个构成犯罪,刑法规定,只要容留他人吸毒多人或多次就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提供毒品帮助送货等行为,就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法律告诉我们看到别人吸毒应该劝诫和举报,而不应隐瞒或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后一个我们是不能私藏毒品的。
接着以歌星满文军和日本女明星酒井法子吸毒的事例告诫同学们文明理性“追星”,明确毒品是“万恶之源”,我们一定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青年。
讲座还列举了“法轮功”受害者刘思颖、陈果等大量事实揭露了法轮功的反动本质,要求同学们认真学习,崇尚科学;明辨是非,理性思维;多参加慈善和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多交积极向上的诤友,自觉抵止邪教的侵害,构建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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