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冬季晨跑的制度
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增强学生体质,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因天气原因将课间操改为晨跑,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参加对象:全校一、二年级及1015班学生。
2.晨跑时间:每周二~周六 7:45 -8: 00(恶劣天气除外)。
3.晨跑要求:
(1)管理——班主任随班管理,原则上班主任陪跑,因身体原因不能跑步者也需随班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晨跑者需向班主任请假。督促学生文明、有序、安全的进行晨跑。
(2)路线——体育委员领跑,按照学校制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晨跑。
4.集队示意图:音乐响起后,各班按下图指示地点列队集合,统一听指令跑步。
海宁卫校 学生处
201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