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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8-07-23
 

为确保学校水电的正常、合理使用,杜绝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1、教室定额用电、分别结算。每年的5月至10月,大教室每月定额240度。普通教室每月定额180度。其余月份大教室每月120度,普通教室每月定额90度。学校临时借用教室,定额用电额度增加5度/天。按月按班抄表结算。与班级考评挂钩,加分与扣分相结合。
2、寝室用电,实行定时开放,限时用电。(包括空调用电)
3、寝室定额用水,分别结算。按每年的5月至10月每人每月3度定额,其余月份每人每月2.5度定额,按月按寝室抄表结算。与班级考评及个人操行考评挂钩,加分与扣分相结合。
4、学校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全体师生均应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各班级各寝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督促。
5、用水用电奖惩办法:
(1)教室用电:一学期教室每月节电30%,班级考评分加1分,节电50%以上加2分;超出10%,班级考评分扣0.5分,超出20%扣1分,超出30%扣1.5分,超出40%以上扣3分。
(2)寝室用水: 一学期寝室节水20%,个人操行考评加1分/人,节水40%,个人操行考评加2分/人,节水60%以上,个人操行考评加3分/ 人。
惩处办法:超出10%班级扣0.5分; 超出20%班级扣1分;
超出30%班级扣1.5分; 超出40%以上班级扣3分;
(3)一学期有三分之一(及以上)寝室每次都节水60%以上的班级,班级加1分, 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寝室每次都节水60%以上的班级,班级加2分;每次都节水60%以上的寝室可评为节水先进寝室;并给予物质奖励。
南苑四里分东西两边,统筹加扣分;各班学生相互监督,相互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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