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校概况党群工作教学科研德育工作招生就业成人教育学生天地省“双高”申报材料专栏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德育工作 > 规章制度
  
 德育工作
 规章制度
 工作交流
 主题活动
 师德师风
 班级风采
 禁毒教育宣传
 嘉兴市徐元智班主任工作室
 活动资讯
 成果展示
 德育科研

钱江潮网-反邪教宣教

凯风网—反邪教宣教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卫生部

国家教育部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教育厅

嘉兴卫生局

嘉兴教育局

浙江省禁毒网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海宁市人才网

海宁市教育局

海宁市卫生局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学校公物管理和赔偿制度
发布时间:2008-07-23
 
为了确保学校公共财物的正常使用,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品德。为 加强管理和防止破坏公物不良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学校公共财物包括建造设施,室内一切教学、实验、生活用品、文化活动器材、图书报刊、劳动工具以及花草树木等。
2、教室内所有设施的管理责任到班,其中课桌椅责任到人。如有损坏,将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3、寝室设施:桌子、柜子、凳子、床铺定人定位,责任到人;其余设施包括盥洗设施、便厕、水槽、墙面、磁砖等责任到室。如有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教室、实验室、寝室等室内设备不得随意调换、搬动。柜面、桌面椅面等严禁乱涂乱画乱划,如发生的,追究责任人或班级、寝室损坏公物的责任;并由责任人或班级或寝室赔偿修理费和油漆费。
5、墙面严禁钉钉打洞,乱贴乱涂,如发生钉子、洞痕、粘贴、鞋印、球印等,追究责任人或班级或寝室的损坏公物的责任,并由责任方赔偿相应的墙面修理费和粉刷费用。
6、严禁踢门、撬门等破坏性行为,如有发生,追究责任人或所在班级或寝室的损坏公物的责任,由责任方赔偿修理和油漆费用。
7、正确使用教学和实验仪器,如有损坏,按学校仪器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8、盥洗和便厕等设备应正确使用,不得丢入杂物,如发生堵塞,疏通费用由该责任方自负。
9、发现破坏公物行为,全体学生均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老师,对故意破坏公物者,一经查实,除追究赔偿责任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10、赔偿办法由总务科根据损坏或丢失物件的实际修理费用和现行价值,同时根据损坏性质(是有意或无意破坏)额定金额后,通知当事人和财务科,并立即去财务科缴纳。如损坏无直接当事人的,由该责任班级或责任寝室人员共同承担。





版权所有:2016浙江省海宁卫生学校 学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201号
邮编:314400 电话:0573-87072497 87072406
校长信箱:medicalshn@mail.jxptt.zj.cn 浙ICP备09079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