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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安全防范须知
发布时间:2008-07-23
 
1 、大量现金要存入银行,存钱时一定要 设置密码 (密码切记不要设置为出生年月,并注意保密);存折、银行卡身份证等要分开存放;平时随身携带的现金不要超过 50 元。
2 、离开宿舍,切记要随手关门、锁门,以防犯罪分子乘机而入,实施盗窃。
3 、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将钥匙转借他人或交别人保管,防止钥匙被配制,造成财物丢失。
4 、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更不得在上课时间将外来人员单独留在宿舍;发现门、窗、锁、等损坏,要及时报修。
5 、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宿舍推销物品,防止上当受骗;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宿舍,要多加盘问,并及时报告学校保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6 、 MP3 类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充电时要有专人看管;储物柜要及时上锁,防止财产丢失。
7 、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点蜡烛、点蚊香、焚烧纸张、垃圾等),禁止玩弄打火机,严禁抽烟。
8 、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等),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9、保护好消防设施(严禁动用应急灯及消防灭火器),一旦发生火灾,逃生照明、消防灭火器失灵,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任何人发现初起火灾,应及早报告并做好自救措施,同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请注意:讲清楚火灾发生详细地址、起火原因、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必要时可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以便消防队迅速灭火。
(注:保安电话:8707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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